《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(草案)》业经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,组成人员认为立法条例是规范地方立法的基础性、程序性法规,是地方开展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,法制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所提意见,对立法条例(草案)进一步修改完善后,建议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。